简要回答:越南的一切促销活动须遵守第81/2018/ND-CP号法令第3条的原则:合法、诚实、公开、透明;保障消费者及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促销商品、服务的质量;为中奖客户领取奖品提供便利并处理投诉。代理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擅自对委托人的商品、服务开展促销活动。
法律依据
- 第81/2018/ND-CP号法令——第3条(促销原则);
- 《2005年商法》——贸易促销、商业广告规定。
促销原则(第81/2018号法令第3条)
- 促销活动须合法、诚实、公开、透明,保障消费者、经营者及其他组织、个人的合法权益;
- 开展促销的经营者须为中奖客户领取奖品提供便利条件,并有义务处理与活动相关的投诉;
- 保障被促销商品、服务及用于促销的商品、服务的质量;
- 促销须与商品买卖、服务提供相结合;不得以促销进行不正当竞争;
- 按促销形式遵守向国家管理机关通报/登记促销活动的规定。
代理商可以自行开展促销吗?
不可以——未经委托人同意。商品、服务属委托人的商业处分权范围;代理商只能在代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开展促销。擅自促销可能违反代理合同并被委托人要求赔偿。
重要提示
- 某些促销形式须在实施前向工贸厅通报或登记;
- 虚假、误导性促销可能受到贸易领域行政处罚。
ANT Legal能提供哪些帮助?
ANT Legal就促销活动、通报/登记手续及商法合规提供咨询。如需就具体案件获得咨询,请致电律师 0966.475.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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