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促销活动登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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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回答:商人的促销活动现受第81/2018/ND-CP号法令调整(《商法》贸易促进实施细则)。根据促销形式,商人须向工贸厅(跨多省市的向工贸部)登记(具有偶然性的促销)或通报(其他形式)。注意:关于发票的第39/2014/TT-BTC号通知已于2022年7月1日失效;现按第123/2020/ND-CP号法令及第78/2021/TT-BTC号通知适用电子发票。

现行法律框架

  • 第81/2018/ND-CP号法令——《商法》贸易促进实施细则(包括促销);
  • 发票:第123/2020/ND-CP号法令及第78/2021/TT-BTC号通知关于电子发票。第39/2014/TT-BTC号通知已于2022年7月1日失效(依据第78/2021/TT-BTC号通知第11条第3款)。

促销方案须登记还是通报?

1. 须登记:具有偶然性的促销

具有偶然性的促销方案(抽奖、刮奖等)须在开始实施之日前至少5个工作日向有权国家管理机关登记。登记材料提交至组织促销所在地的工贸厅(跨2个以上省市的提交工贸部)。

2. 须通报:其他促销形式

不具有偶然性的促销形式(打折、赠送样品、赠品等)须在开始实施之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向组织所在地工贸厅通报。跨多省市实施的,向工贸部通报。

促销费用与企业所得税

促销费用在确定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时可计入可扣除费用,前提是满足发票、凭证的全部条件且不属于现行企业所得税法(2025年《企业所得税法》及指导文件)规定的不可扣除费用。由于企业所得税框架已多次变化,企业应在费用发生时对照有效的详细规定,或在决算前咨询律师。

重要提示

  • 每单位商品、服务用于促销的实物价值不得超过该被促销商品、服务单位在促销前价格的50%(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形除外)。
  • 未按规定登记/通报即实施促销的,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ANT Legal可以提供哪些帮助?

ANT Legal就促销方案登记、通报手续提供咨询,审查贸易促进法律合规,并处理相关税务问题。如需针对具体案件的咨询,请致电律师 0966.475.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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