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组织作为所有者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按何种模式组织管理?公司所有者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 是不是任何人都能在越南成立和管理企业?
根据《2020年企业法》第17条关于成立、出资、购买股份、购买出资额和管理企业权利的规定,如下:
“1. 组织、个人有权按本法规定在越南成立和管理企业,本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除外。
2. 下列组织、个人无权在越南成立和管理企业:
a) 使用国有资产成立企业为本机关、本单位谋取私利的国家机关、人民武装力量单位;
b) 《干部、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规定的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c) 越南人民军队机关、单位中的军官、士官、职业军人、国防工人、国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越南人民公安机关、单位中的专业军官、专业士官、公安工人,但被指派作为授权代表管理国家在企业的出资或管理国有企业的除外;
d) 本法第88条第1款a点规定的国有企业中的领导干部、业务管理人员,但被指派作为授权代表管理国家在其他企业的出资的除外;
dd) 未成年人;被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人;认知困难、行为控制困难的人;无法人资格的组织;
e) 正在被追究刑事责任、被临时拘留、正在服刑、正在强制戒毒所、强制教育所执行行政处理措施,或被法院禁止担任职务、禁止从业或从事特定工作的人;《破产法》、《反腐败法》规定的其他情况。
经营登记机关有要求的,企业设立登记人须向经营登记机关提交司法履历票;
g) 按《刑法》规定被禁止在某些领域经营、活动的商业法人组织。
《企业法》允许个人、组织有权在越南成立企业,这些主体有权参与企业法律关系,享有法律确认的平等权利和义务。
但是,并不是任何人都能在越南成立和管理企业,因为法律也限制了某些具体情况下的企业成立和管理权,以保障企业参与企业法律关系时的利益及其他利益。
2.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者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2020年企业法》第4条第25款:“企业创始人是成立或出资成立企业的个人、组织。”
根据《2020年企业法》第4条第24款:“企业管理人员是个人独资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公司的管理人员,包括企业主、普通合伙人、成员委员会主席、成员委员会成员、公司主席、董事会主席、董事会成员、总经理(总裁)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管理职务的个人。”
根据《2020年企业法》第74条第1款:“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一个组织或一个人作为所有者(以下称公司所有者)的企业。公司所有者在公司注册资本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和其他资产义务承担责任。”
据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者须满足上述条件,即《2020年企业法》第17条关于成立、出资、购买股份、购买出资额和管理企业权利的规定,以及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专门规定。
3. 由组织作为所有者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模式如何规定?
《2020年企业法》第79条规定,由组织作为所有者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按以下两种模式之一组织、管理和经营:
– 公司主席、总经理(总裁);
– 成员委员会、总经理(总裁)。
所有者为《企业法》规定的国有企业的公司须成立监事会;其他情况由公司决定。
监事会、监事的组织架构、工作制度、标准、条件、免除、罢免、权利、义务、责任相应按法律规定执行。
公司须至少有一名法定代表人,担任成员委员会主席、公司主席或总经理(总裁)中的一个职务。
公司章程未规定的,成员委员会主席或公司主席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章程未另有规定的,成员委员会、公司主席、总经理(总裁)的组织架构、经营、职能、权利和义务按规定执行。
由组织或个人作为所有者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组织架构有不同的规定以适应各类主体。这既满足了企业主的需求,又保障了组织成为企业所有者时的运作。据此,组织既能行使自己的权利,又能保障遵守法律原则。
适用现行法律规定时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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