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短回答:双成员以上有限责任公司可设立监事会,设监事1–5名;监事须满足2020年《企业法》第168条、第169条规定的标准。
双成员以上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监事如何规定?
2020年《企业法》第65条对双成员以上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监事的组织规定如下:
“第65条 监事会、监事
1. 监事会设监事1至5名。监事任期不超过5年,可连任且任期数不受限制。监事会仅有1名监事时,该监事同时为监事会主席,须满足监事会主席的标准。
2. 监事会主席、监事须满足本法第168条第2款及第169条规定的相应标准和条件。
3. 监事会、监事的权利、义务、责任、免职、罢免及工作制度,相应按本法第106条、第170条、第171条、第172条、第173条及第174条的规定执行。
4. 政府对本条作出详细规定。”
据此,监事会设监事1至5名。监事任期不超过5年,可连任且任期数不受限制。监事会仅有1名监事时,该监事同时为监事会主席,须满足监事会主席的标准。
双成员以上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监事的标准和条件是什么?
双成员以上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监事的标准和条件在2020年《企业法》第168条及第169条中规定,具体如下:
对监事会:
(1) 监事会设监事3至5名。监事任期不超过5年,可连选且任期数不受限制。
(2) 监事会主席由监事会在监事中选举产生;选举、免职、罢免按多数原则。监事会主席的权利和义务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须有半数以上监事在越南居住。监事会主席须具有经济、金融、会计、审计、法律、工商管理或与企业经营活动相关的专业大学以上学历,但公司章程规定更高标准的除外。
(3) 监事任期同时届满而新任期监事尚未选出时,任期届满的监事继续行使权利和义务,直至新任期监事选出并接任。
对监事:
(1) 监事须具备以下标准和条件:
– 不属于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对象;
– 接受过经济、金融、会计、审计、法律、工商管理或与企业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的培训;
– 不是董事会成员、总经理、总监及其他管理人员的家庭相关人;
– 不是公司管理人员;不一定须为公司股东或员工,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 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标准和条件。
(2) 除本条第1款规定的标准、条件外,本法第88条第1款b项规定的公众公司、国有企业的监事,不得为公司及母公司企业管理人员的家庭相关人;不得为公司及母公司企业出资代表、国家出资代表。
双成员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责任是什么?
双成员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责任在2020年《企业法》第71条中规定,具体如下:
公司监事负有以下责任:
– 诚实、谨慎、尽最大努力行使权利和义务,以保障公司的最大合法利益;
– 忠诚于公司利益;不滥用地位、职务,不利用公司的信息、诀窍、商业机会、其他资产谋取私利或为其他组织、个人的利益服务;
– 及时、完整、准确地向公司通报其本人拥有或持有股份、出资份额的企业,以及与其相关人拥有、共同拥有或单独拥有控股股份、出资份额的企业;
– 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责任。
上述通报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包括以下内容:
– 其本人拥有、持有出资份额或股份的企业的名称、企业代码、总部地址;拥有、持有出资份额或股份的比例和时间;
– 与其相关人拥有、共同拥有或单独拥有控股股份、出资份额的企业的名称、企业代码、总部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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