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取得网络信息安全产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申请颁发网络信息安全产品经营许可证的卷宗提交到哪里?卷宗内容包括哪些?
1. 要取得网络信息安全产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2015年网络信息安全法》第42条第1款关于颁发网络信息安全产品、服务经营许可证条件的规定:
“1. 企业具备以下全部条件时,颁发网络信息安全产品、服务经营许可证,本法第41条第1款a、b、c、d点和第2款a点规定的产品、服务除外:
a) 符合国家网络信息安全发展战略、规划、计划;
b) 有与提供网络信息安全产品、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系统;
c) 有符合信息安全专业要求的管理、经营、技术队伍;
d) 有合适的经营方案。”
据此,要取得网络信息安全产品经营许可证,您的企业须满足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具体规定的网络信息安全产品、服务经营许可证颁发条件。
2. 申请颁发网络信息安全产品经营许可证的卷宗提交到哪里?卷宗内容包括哪些?
根据《2015年网络信息安全法》第43条关于申请颁发网络信息安全产品、服务经营许可证卷宗的规定:
“1. 申请颁发网络信息安全产品、服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向科技部提交申请卷宗。
2. 申请颁发网络信息安全产品、服务经营许可证的卷宗立五套,包括:
a) 颁发网络信息安全产品、服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其中明确将要经营的网络信息安全产品、服务类型;
b) 企业注册证书、投资注册证书或其他同等效力的证件复印件;
c) 技术设备系统符合法律规定的说明文件;
d) 经营方案,包括产品、服务的范围、提供对象、产品、服务标准、质量;
dd) 管理、经营、技术队伍的信息安全专业文凭或证书复印件。
3. 除本条第2款规定的证件、文件外,申请颁发信息安全检查、评估服务或不使用民用密码的信息保密服务经营许可证的卷宗还须有:
a) 法定代表人及管理、经营、技术队伍的司法履历票;
b) 技术方案;
c) 提供服务过程中客户信息保密方案。”
据此,您的企业向科技部提交申请卷宗。申请颁发网络信息安全产品经营许可证的卷宗立五套,内容如上具体规定。
3. 经营网络信息安全产品企业的责任
根据《2015年网络信息安全法》第46条关于经营网络信息安全产品、服务企业的责任的规定:
“1. 管理产品技术方案、技术的卷宗、文件。
2. 建立、保存并保密客户信息。
3. 每年定期在12月31日前向科技部报告网络信息安全产品、服务的经营、出口、进口情况。
4. 发现组织、个人违反网络信息安全产品、服务使用法律,或违反已约定的关于使用企业提供的产品、服务承诺时,拒绝提供网络信息安全产品、服务。
5. 按有权国家机关的要求,为保障国防、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安全,暂停或停止提供网络信息安全产品、服务。
6. 按要求配合、有利于有权国家机关实施专业措施。”
适用现行法律规定时的注意事项
本文属于企业与并购知识系列,供参考阅读,帮助读者在准备卷宗或实施交易前对法律问题有一个总体了解。
法律规定可能因时间、地点、卷宗类型和具体情况而变化。如需准确确定适用于自身卷宗的法律依据,敬请通过电话0966.475.966联系ANT Legal律师,在实施前进行核查和咨询。
常见风险提示
- 适用已被修订、补充或替代的法律文件。
- 准备的卷宗、文件或必要证据不齐全。
- 对解决条件、程序、期限或主管机关理解有误。
- 在未充分评估法律风险的情况下签订、提交卷宗或实施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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