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是指在破产处理过程中,对丧失清偿能力的企业、合作社的资产进行管理、清算的执业个人(第142/2025/QH15号《恢复与破产法》第4条第7款,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1. 管理人执业证书的颁发标准
根据第65/2026/NĐ-CP号法令第5条(详细规定实施2025年《恢复与破产法》关于管理人的规定,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具备以下全部标准的人员可考虑颁发管理人执业证书:
- 为越南律师、审计师;在越南获准执业的外国律师、外国审计师;或具有法律、经济、会计、金融、银行专业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并在所学领域工作满5年以上的人员;
- 已完成管理人职业培训课程。
2. 不予颁发管理人执业证书的情形
根据第65/2026/NĐ-CP号法令,不向以下人员颁发证书:正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已被定罪但尚未消除犯罪记录的人、正在被适用行政处理措施的人、丧失或被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正在担任干部、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的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武装力量中的军官、军人。
3. 申请颁发管理人执业证书的材料
根据第65/2026/NĐ-CP号法令,申请颁发管理人执业证书的材料按本法令的详细规定执行,提交至申请人居住或工作的省、直辖市司法厅。申请人应准备按模板制作的申请书、证明执业标准的材料(律师证、审计师证书或专业学历证书及工作经验证明)、管理人职业培训课程结业证书及规定的个人身份文件。
适用时的注意事项
自2026年3月1日起,2014年《破产法》失效,被2025年《恢复与破产法》替代;第65/2026/NĐ-CP号法令是关于管理人的现行指导文件。第22/2015/NĐ-CP号法令(为指导2014年《破产法》而颁布)的规定不再是新发执业证书的适用依据。
常见风险提示
- 按旧模板和旧规定提交材料,被退回补充;
- 未按新课程完成管理人职业培训课程;
- 将管理人执业条件与律师、审计师执业条件混淆。
ANT Legal能提供哪些帮助?
ANT Legal可协助审查条件、准备申请颁发管理人执业证书的材料,并就恢复、破产程序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如需咨询,请联系ANT Legal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