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垃圾处理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关于企业登记:普通垃圾处理(非危险废物)不属于附条件经营行业目录。企业只需按照越南经济行业体系(第36/2025/QĐ-TTg号决定)登记相应的行业代码。
关于经营条件:
- 危险废物处理是附条件经营行业:企业须取得危险废物处理许可证,并在经营前满足环境保护法律关于设施、技术、人员的各项要求;
- 普通垃圾处理不是附条件经营行业,但项目仍须遵守环境保护法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登记、根据项目规模和类型办理环境许可证)。
由此可见,须明确区分:设立公司登记(普通垃圾无特殊条件)与获准经营废物处理(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条件。
经营垃圾处理领域(非危险废物)的公司设立材料包括哪些?
根据《企业法》(经第76/2025/QH15号法律修正补充)和第168/2025/NĐ-CP号法令关于企业登记的规定,根据所选企业类型,具体材料如下:
- 个人独资企业:企业登记申请书;企业主个人的法律证件复印件(第168/2025/NĐ-CP号法令第24条第1款,引《企业法》第19条);
- 合伙企业:企业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合伙人名单;企业受益所有人名单(如有);合伙人个人的法律证件复印件(第168/2025/NĐ-CP号法令第24条第2款);
- 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成员名单(多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受益所有人名单(如有);所有者、成员个人/组织的法律证件复印件(第168/2025/NĐ-CP号法令第24条第3、4款);
- 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发起股东及为外国投资者的股东名单;企业受益所有人名单(如有);股东个人/组织的法律证件复印件(第168/2025/NĐ-CP号法令第24条第5款)。
注意:相关人员依第168/2025/NĐ-CP号法令第11条第1款申报个人身份识别号码的,材料中不包括该个人的法律证件复印件。
ANT Legal可以提供哪些帮助?
ANT Legal协助选择企业类型、准备登记材料、审查废物处理经营条件(需要时包括危险废物处理许可证)以及项目的环境法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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