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同时担任两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是否被法律严禁?
1.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是谁?
2020年《企业法》第82条第1款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或总经理的规定如下:
“第82条 董事、总经理
1. 成员会议或公司主席任命或聘请董事或总经理,任期不超过5年,负责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董事或总经理对其权利义务的履行向法律及成员会议或公司主席负责。成员会议主席、成员会议其他成员或公司主席可兼任董事或总经理,法律、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可理解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是由成员会议或公司主席任命或聘请、任期不超过5年以负责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职务。此外,成员会议主席、成员会议其他成员或公司主席可兼任董事,法律、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董事对其权利义务的履行向法律及成员会议或公司主席负责。
2. 哪些情形不得担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据此,2020年《企业法》第17条第2款规定,以下情形的个人无权管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干部公务员法》和《事业人员法》规定的干部、公务员、事业人员;
– 越南人民军机关、单位中的军官、士官、职业军人、国防工人、国防事业人员;越南人民公安机关、单位中的专业军官、专业士官、公安工人,但被委派为授权代表管理国家在企业的出资或在国有企业管理的人员除外;
– 本法第88条第1款第a项规定的国有企业领导、管理业务干部,但被委派为授权代表管理国家在其他企业的出资的人员除外;
– 未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人;认知、控制行为有困难的人;无法人资格的组织;
– 正被追究刑事责任、被羁押、正在服刑、正在强制戒毒所、强制教育所执行行政处理措施,或被法院禁止担任职务、禁止执业或从事特定工作的人;《破产法》、《反腐败法》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根据上述规定,个人仍可担任两家以上多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
3. 担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的标准与条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须满足2020年《企业法》第82条第3款规定的标准与条件,具体如下:
“第82条 董事、总经理
……
3. 董事或总经理须具备以下标准与条件:
(1)不属于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对象;
(2)具备公司经营管理专业水平、经验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此,不属于《企业法》禁止管理企业情形、具备公司经营管理专业水平、经验及公司章程规定其他条件的个人,具备担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同时,法律未规定一个人可管理多少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此一人可同时担任两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
适用现行法律规定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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