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或多家外商独资有限责任律师事务所能否协议合并为一家新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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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或多家外商独资有限责任律师事务所可依据第123/2013/NĐ-CP号法令(经第137/2018/NĐ-CP号法令修订补充)合并为一家新的律师事务所。本文明确执业范围、合并条件及应准备的申请材料。

一、外国律师事务所在越南的执业范围

根据第123/2013/NĐ-CP号法令第31条,在越南的外国律师执业组织可提供越南法律咨询(以在该组织工作的越南律师获准的范围为限)、外国法和国际法咨询,并按许可证规定提供其他法律服务。在外国律师执业组织工作的越南律师可按组织分工提供越南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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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信息仅供一般参考,不替代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

二、外国律师事务所合并的条件

根据第123/2013/NĐ-CP号法令第32条,外商独资有限责任律师事务所的合并须由参与合并的各律师事务所以合并协议形式达成一致。合并协议须明确:合并后事务所的名称、地址;资产、资本处置方案;权利义务的承继;正在履行的法律服务合同的处理方案和劳动者的权益。合并后的事务所须完全满足外国律师事务所在越南的设立和执业条件。

三、外国律师事务所合并的材料包括哪些?

向司法部提交的合并材料包括:合并协议;合并后事务所章程草案;证明参与合并各律师事务所依法设立的文件;拟任合并后事务所主任的律师的相关文件;以及按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获得设立许可证后,合并后的事务所承继被合并各事务所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被合并的事务所终止存续。合并后的事务所须通知客户和税务机关,并按规定办理合并后的相关手续。

适用现行法律规定的注意事项

本文仅供参考,帮助读者从总体层面理解法律问题。第123/2013/NĐ-CP号法令已由第137/2018/NĐ-CP号法令修订;准备材料时须对照现行的整合文本。如需详细咨询,读者应在办理前致电0966.475.966联系ANT Legal律师进行核对和咨询。

常见风险提示

  • 适用第123/2013/NĐ-CP号法令原文而忽略第137/2018/NĐ-CP号法令的修订。
  • 合并协议未彻底处理资产和债务。
  • 遗漏向客户和劳动者履行通知义务。
  • 合并后的事务所未满足律师资格条件。

ANT Legal能提供什么帮助?

ANT Legal就外国律师事务所合并提供咨询、起草合并协议和申请材料,并代理办理相关手续。如需快速咨询,可致电0966.475.966联系本所律师。

常见问题

两家外商独资律师事务所能否合并?
可以。两家或多家外商独资有限责任律师事务所可协商一致,依据第123/2013/NĐ-CP号法令(经第137/2018/NĐ-CP号法令修订补充)合并为一家新的律师事务所。

外国律师事务所合并须协商哪些内容?
参与合并的各事务所以合并协议形式达成一致,明确:合并后的事务所;资产、资本处置方案;权利义务的承继;正在履行的法律服务合同的处理方案和劳动者的权益(第123/2013/NĐ-CP号法令第32条)。

合并后,新律师事务所是否承继原事务所的义务?
是。合并后的事务所承继被合并各事务所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被合并的事务所终止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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