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有经理或总经理——这是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中的必备管理职务。根据《2020年企业法》第162条(未被第76/2025/QH15号法律修改),董事会任命一名董事会成员或聘用他人担任经理/总经理。经理/总经理的任期不超过5年,可连任,连任次数不限。
1. 股份有限公司经理/总经理的职责
经理/总经理是负责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人员;受董事会的监督;对履行所赋予的权利、义务向董事会和法律负责。主要权利和义务:决定不属于董事会权限的日常经营业务相关事项;组织执行董事会决议、决定;组织实施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建议组织架构方案、内部管理制度;任命、免职、罢免公司内管理职务(董事会权限内的职务除外);按授权代表公司签订合同;向董事会报告经营情况。
2. 股份有限公司经理任期与连任
具体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不超过5年。任期届满,董事会可连任,连任次数不限。提前免职、罢免须遵守章程和董事会的决定。职位空缺期间(尚未任命替代人选),董事会须及时任命以保障经营连续性;章程可规定临时负责人。
3. 与法定代表人的关系
经理/总经理如章程有规定可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但这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身份。法定代表人载于企业注册证书;变更法定代表人须按第168/2025/ND-CP号法令登记变更企业注册内容。
适用现行法律规定注意事项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帮助读者对法律问题形成总体了解。具体任期和权限取决于各公司章程。如需咨询,敬请在办理前致电0966.475.966联系ANT Legal律师核对并咨询。
需注意的常见风险
– 经理/总经理职位长期空缺。
– 章程规定任期超过5年。
– 将经营职务与法定代表人混淆。
– 更换法定代表人时未登记变更。
ANT Legal能提供什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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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必须设有经理?
是。经理或总经理是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中的必备管理职务;董事会任命一名董事会成员或聘用他人担任经理/总经理(《2020年企业法》第162条)。
股份有限公司经理的任期是多久?
具体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不超过5年;任期届满,董事会可连任,连任次数不限。
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当然是法定代表人吗?
不当然。这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身份;仅当公司章程有规定时,经理才是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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