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提示:2005年《电子交易法》已被2023年《电子交易法》(20/2023/QH15号法律,自2024年7月1日起生效)取代。130/2018/ND-CP号法令也已被48/2024/ND-CP号法令(关于数字签名和信任服务)取代。下文按现行法律框架阐述。
法律依据
- 2023年《电子交易法》(第22条、第23条、第29条);
- 48/2024/ND-CP号法令;
- 2019年《劳动法典》(第14条——电子劳动合同)。
电子签名签署人的义务
- 签署人(或合法代表人)是控制电子签名程序系统并使用该设备确认其对所签署数据电文意思表示的人;
- 采取措施避免其电子签名生成数据被非法使用;
- 发现电子签名可能已不受自己控制时,及时通知电子签名接受方和信任服务提供机构(如签名经认证);
- 保证用于认证签名的电子证书中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 对不遵守上述义务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电子签名接受方的义务
- 在接受前核验电子签名的可信程度;
- 核实电子证书的法律效力和相关限制(如签名经认证);
- 对不遵守上述义务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企业可以用数字签名签订劳动合同吗?
可以。根据2019年《劳动法典》第14条,以电子方式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劳动合同与纸质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满足2023年《电子交易法》第22条第3款要求的数字签名(确认签署主体、签名生成数据仅由签署主体控制、签署后任何更改均可被发现、由数字签名证书保障等)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签名。
为在企业中依法实施电子签署,建议在操作前联系 ANT Legal 的律师进行核查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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