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法律规定为个体户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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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按168/2025/NĐ-CP号法令第86条命名(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替代01/2021/NĐ-CP号法令)。

1. 个体户命名规定

根据168/2025/NĐ-CP号法令第86条第1款,个体户名称由两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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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许可证与有条件经营行业

如企业准备登记、变更经营范围、申请许可证或核查经营条件,ANT Legal 可协助审查资料及实施路径。

网站信息仅供一般参考,不替代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

  • “Hộ kinh doanh”(个体户)短语;
  • 个体户的专名。

专名用越南语字母表中的字母、F、J、Z、W字母书写,可带有数字和符号。

2. 个体户命名中的禁止事项

根据168/2025/NĐ-CP号法令第86条,个体户名称不得:

  • 使用违反民族历史传统、文化、道德和优良风俗的词语、符号(第86条第2款);
  • 使用”công ty”(公司)、”tổng công ty”(总公司)、”tập đoàn”(集团)、”doanh nghiệp”(企业)词语(第86条第3款);
  • 使用已受保护的其他组织、个人的商号、商标、地理标志,但经权利人同意的除外(第86条第4款);
  • 与同一乡级范围内已登记个体户的越南语名称完全相同(不区分大小写),已终止经营的除外(第86条第6款)。

3. 名称不合规时的处理

名称不符合第86条规定的,不予核发个体户登记证书(第85条第2款b项)。乡级经营登记机关对名称的接受或拒绝拥有最终决定权;不服的,可按行政诉讼程序起诉(第86条第8款)。名称侵犯工业产权的,须在有权机关要求之日起15日内办理更名(第86条第4款)。

适用注意事项

01/2021/NĐ-CP号法令已于2025年7月1日被168/2025/NĐ-CP号法令替代。现行个体户登记机关为乡级经营登记机关(第20条、第85条),不再是县级。

常见风险提示

  • 名称与同一乡级范围内已登记的个体户重复;
  • 使用其他主体的受保护商标;
  • 适用已失效的01/2021/NĐ-CP号法令的规定。

ANT Legal 能提供哪些帮助?

ANT Legal 可协助查询、审查个体户名称,并准备个体户登记材料。如需咨询,请致电 0966.475.966 联系 ANT Leg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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