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对发生事故的劳动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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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对发生工伤事故的员工负有哪些责任?

根据2015年《职业安全卫生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对发生劳动事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的责任具体如下:

用人单位对发生劳动事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的责任如下:

——及时对发生工伤事故的劳动者进行急救、急救,并垫付发生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的急救、急救和治疗费用;

– 发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的人员从急救、急救到稳定治疗的医疗费用支付如下:

+ 为参加健康保险的员工支付自付费用以及未列入健康保险承保清单的费用;

+ 如果雇主推荐雇员到体检委员会进行工作能力丧失评估,导致工作能力丧失结论低于 5%,则支付工作能力丧失评估费用;

+ 为未参加健康保险的员工支付所有医疗费用;

– 对发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并在治疗和康复期间必须离开工作岗位的员工全额支付工资;

——对非完全因自身原因发生职业事故的劳动者和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按照下列标准给予赔偿:

+ 如果工作能力减少5%至10%,至少相当于1.5个月的工资;此后,工作能力从11%减少到80%,每增加1%,增加0.4个月的工资;

+ 工作能力减少81%或以上的员工或因工作事故或职业病死亡的员工亲属至少30个月的工资;

——对因自身原因发生工伤事故并导致其工作能力相应降低的工人,给予至少相当于本条第四款规定水平40%的津贴;

——对发生劳动事故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进行体检,确定劳动能力降低程度,并依法接受治疗、护理和劳动功能康复;

——自体检委员会作出劳动能力降低程度结论或职业事故调查组公布致命职业事故职业事故调查记录之日起5日内,对发生劳动事故和职业病的人员实施补偿和福利;

– 对发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的员工,经治疗康复后继续工作的,按照体检委员会的结论安排适合健康的工作;

——按照本章第三节的规定,编制工伤和职业病保险基金的工伤和职业病给付资料;

——本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规定的对因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离职的职工实施补偿、津贴、工资的依据的工资,是指依照劳动法规定的工资,包括工资、工资津贴和其他附加费用。

– 劳工、荣军和社会事务部长应详细说明本条第 3、4 和 5 款。

2. 工伤事故福利如何监管?

28/2021/TT-BLDTBXH号通知第四条对工伤事故福利规定如下:

– 遭受工伤事故导致其工作能力下降5%或以上的雇员或因工伤事故死亡的工人的亲属,如果工伤事故的原因完全是由于受害人自身过错造成的(根据工伤事故调查记录的结论),则有权享受工伤赔偿金。

– 福利原则:每次发生工伤事故均给予福利,不累计以前的工伤事故。

– 补贴水平:

+ 工作能力减少 81% 或以上的员工或因职业事故死亡的工人亲属至少 12 个月的工资;

+ 工作能力从 5% 减少到 10% 的员工至少相当于 0.6 个月的工资;若工作能力由 11%降低至 80%,则按下列公式计算或查本通知附录一表格:

Ttc = Tbt x 0.4

其中:

– Ttc:工作能力降低 10%以上的职工的福利水平(单位:月)工资);

– Tbt:工作能力下降10%以上的人员的补偿标准(单位:月工资)。

示例2:

– B先生第一次发生工伤事故,是因为B先生违反了劳动安全法规,而并非他人的过错。健康评估确定,B先生因此次事故丧失工作能力15%。 B先生第一期补贴标准为:Ttc = Tbt x 0.4 = 3.5 x 0.4 = 1.4(月工资)。

– B先生下次下班回家途中发生意外(经调查确定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补贴资格)。健康评估确定,此次事故造成的工作能力损失为20%。 B先生的第二个补贴水平是:

Ttc = Tbt x 0.4 = 5.5 x 0.4 = 2.2(月薪)。

3。工伤事故救治期间是否需要向员工支付工资?

劳动荣军社会部关于交通事故医疗费和工资支付的2019年第2704/LDTBXH-ATLD号公函中,作出如下指示:

为了解决从家到工作地点或从工作地点到家时发生的事故,需要以工伤事故调查记录为依据。根据上述事故调查记录,确定劳动者在从居住地到工作地点或者从工作地点到居住地按照合理路线和时间行驶过程中发生事故,因他人过错或者无法确定肇事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安全卫生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向劳动者发放津贴。上述事故案例中,《职业安全健康法》并没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治疗期间的医疗费和工资。

因此,本案中,用人单位并没有强制规定员工在节假日期间必须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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