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法律强制公众公司制定并颁布公司治理内部章程。根据《2019年证券法》第41条第3款(未被第56/2024/QH15号法律修改),适用于公众公司的公司治理内容包括公司治理内部章程,同时详细规定董事会的组成、结构和责任。
1. 关于董事会的强制性内容
根据《2019年证券法》第41条第3款b项:(i) 公众公司的董事会结构必须保证执行与非执行董事之间的平衡,以及独立董事人数,以保障董事会的独立性;(ii) 董事会必须就公司经营向股东负责;保障公司经营遵守法律、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规定;(iii) 董事会成员的提名、候选、选举、免职、罢免按规定执行(候选人信息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至少10天公布)。
2. 公众公司公司治理的其他内容
除公司治理内部章程外,公众公司还必须:颁布董事会、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运作章程;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保障股东权利(表决权、信息获取权、股息);按程序组织股东大会;实施内部治理和管控,并定期向国家证券委员会报送公司治理报告。
3. 公众公司未制定章程的后果
未制定公司治理内部章程或制定不符合规定的公众公司,可能在证券领域受到行政处罚(第156/2020/NĐ-CP号法令,经第128/2021/NĐ-CP号法令修改),同时影响治理透明度、投资者信心及维持公众公司资格的能力。
适用现行法律规定注意事项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帮助读者对法律问题形成总体了解。章程的详细内容按示范章程和财政部的指引执行。如需咨询,敬请在办理前致电0966.475.966联系ANT Legal律师核对并咨询。
需注意的常见风险
– 未制定公司治理内部章程。
– 董事会结构缺少独立董事。
– 未按时公布董事会候选人信息。
– 未向国家证券委员会报送公司治理报告。
ANT Legal能提供什么帮助?
ANT Legal协助公众公司起草公司治理内部章程、董事会/监事会运作章程。如需快速咨询,敬请致电0966.475.966联系律师。
常见问题
公众公司必须制定公司治理内部章程吗?
是。根据《2019年证券法》第41条第3款,适用于公众公司的公司治理内容包括公司治理内部章程,同时详细规定董事会的组成、结构和责任。
公众公司公司治理内部章程包括哪些内容?
董事会结构保证执行与非执行董事之间的平衡及独立董事人数;董事会对股东的责任;董事会成员的提名、候选、选举、免职、罢免(候选人信息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至少10天公布)。
公众公司未制定章程将如何处理?
可能在证券领域受到行政处罚(第156/2020/NĐ-CP号法令,经第128/2021/NĐ-CP号法令修改),同时影响治理透明度、投资者信心及维持公众公司资格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