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食品服务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者可以为其公司设立慈善基金吗?

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慈善基金以及慈善基金的目的?

第 93/2019/ND-CP 号法令第 4 条第 3 款将慈善基金定义为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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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条.术语解释

……

3、慈善基金:为支持因自然灾害、火灾、疫情、意外事故等造成的困难和需要社会救助的弱势群体进行故障排除而组织和运营的基金,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 93/2019/ND-CP 号法令第 3 条具体规定了慈善基金和一般其他基金的运营目的,具体规定如下:

“第三条 基金组织和运作的目的

该基金的组织和运作目的是为了支持和鼓励文化、教育、健康、健身、体育、科学、技术、社区和慈善、人类的发展,不以营利为目的。”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慈善基金吗?

根据第93/2019/ND-CP号法令第11条第1款的规定,标准成为一个创始人慈善基金包括:

“第十一条 创始人设立基金

1、创始人必须保证以下条件:

a) 基金的创始人必须是越南公民或组织;

b) 对于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

c) 对于组织:依法成立,有章程或文件规定该组织的职能和任务;有领导集体的决议或者主管领导关于参与设立基金的决定;决定指定该组织的一名代表作为创始人加入,设立该基金;如果越南组织拥有外国投资资本,则该组织的代表作为设立基金的创始人必须是越南公民;

d)依照本令第十四条的规定,出资合法财产设立基金;

d) 设立基金由主管机关管理的,应当按照人事管理下放的规定,取得主管机关书面同意后,按照本令第十八条的规定,报送国家主管机关许可设立并承认基金章程。”

因此,就您而言,它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是说,想要设立慈善基金的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依法成立;

– 有规范组织职能和任务的章程或文件;

——有领导集体的决议或者主管领导关于参与设立基金的决定;

– 决定任命一名组织代表作为创始人参与设立基金;如果越南组织拥有外国投资资本,则该组织的代表作为设立基金的创始人必须是越南公民。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慈善基金的资产条件是什么?

当有限责任公司被批准成为慈善基金的发起人时,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确保第93/2019/ND-CP号法令第14条规定的资产如下:

“第十四条 设立基金的出资财产

1、设立基金出资的资产包括:

a) 越南盾;

b) 越南公民和组织的创始人以及外国个人和组织向越南公民和组织捐款设立基金时转换为越南盾的资产(包括:文物、外币、有价文件、其他财产权)。总部、设备、技术等资产,必须由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时间自提交设立基金申请之日起不得超过06个月;

c) 如果设立基金的出资资产包括越南盾以外的其他资产,则越南盾的金额必须保证至少占总资产价值的50%。

2. 对于越南公民或组织设立的基金,必须确保为设立基金而出资的资产按如下方式折算为越南盾:

a) 全国或跨省运营的基金:6,500,000,000(65亿越南盾);

b) 省内运营基金:1,300,000,000(十三亿盾);

c) 地区级运营基金:130,000,000(1.3亿越南盾);

d) 公社层面运营资金:25,000,000(2500 万越南盾)。

3. 如果外国个人或组织向越南公民或组织出资设立基金,则必须确保为设立基金出资的资产按如下方式兑换成越南盾:

a) 全国或跨省运营的基金:8,700,000,000(87亿越南盾);

b) 省内运营基金:3,700,000,000(三十亿七亿越南盾);

c) 地区级运营基金:1,200,000,000(12亿盾);

d) 公社层面运营资金:620,000,000(六亿两千万越南盾)。

4. 设立基金所出资的资产必须在基金获得设立许可证和章程得到认可之日起 45 个工作日内将所有权转移到基金。为设立该基金而捐献的资产不存在争议或其他财务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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