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提供小额保险的互助组织的董事会规定

评价这篇文章

提供小额保险的互助组织的董事会是什么?董事会每年至少定期召开几次会议?履行哪些权利和职责?

1. 提供小额保险的互助组织的董事会是什么?

提供小额保险的互助组织的董事会,依第21/2023/NĐ-CP号法令第23条第1款解释为该互助组织的管理机关,有权全权代表提供小额保险的互助组织决定与其宗旨、利益相关的一切事项,但属于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组织权限的事项除外。

相关法律服务

商事合同法律服务

如您正在准备签署、审查合同,或因合同发生争议,ANT Legal 可协助审查条款、法律风险及合适的处理方案。

网站信息仅供一般参考,不替代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

董事会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成员创办的提供小额保险的互助组织)或由成员代表组织指定(成员代表组织设立的提供小额保险的互助组织)。

2. 提供小额保险的互助组织的董事会每年至少定期召开几次会议?

根据2022年《保险经营法》第4条第22款,小额保险是面向低收入个人、家庭,保障其生命、健康和财产风险的保险。

据此,小额保险也是一种保险形式,但其供给对象主要面向低收入个人、家庭。

目前,小额保险的供给主体包括:

– 在越南设立和经营的非寿险企业、寿险企业、健康保险企业(以下称保险企业),以及外国非寿险企业在越南设立和经营的分支机构;

– 在越南设立和经营的提供小额保险的互助组织。

提供小额保险的互助组织的董事会每年至少定期召开两次会议,履行第21/2023/NĐ-CP号法令第23条第2款规定的权利和职责,包括:

– 决定提供小额保险的互助组织的发展战略;

– 建议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组织决定下一财政年度成员保险费的增减;决定或处理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亏损;

– 决定投资方案;

– 决定经营和技术发展方案;批准价值达到提供小额保险的互助组织会计账簿所载资产总值50%或以上,或该互助组织章程规定的更小比例的合同;

– 任命、免职、撤职提供小额保险的互助组织的总经理(经理)及其他重要管理人员;决定其工资和其他待遇;

– 决定提供小额保险的互助组织的组织结构、内部管理制度;

– 向成员大会、成员代表组织提交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批准成员大会会议的议程、会议文件内容,召集成员大会会议或办理征求意见手续以供成员大会通过决定;

– 法律和提供小额保险的互助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和职责。

3. 小额保险产品的最高保险金额和最高保险费如何规定?

小额保险产品的最高保险金额和最高保险费依第21/2023/NĐ-CP号法令第3条规定,如下:

– 保障生命和健康风险的每份小额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不得超过政府在产品推出时规定的城镇地区近贫户标准年人均收入的5倍。

– 保障财产风险的每份小额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不得超过投保时保险财产的市场价值,且不得超过政府在产品推出时规定的城镇地区近贫户标准年人均收入的5倍。

– 每份小额保险合同的年保险费,不得超过政府在产品推出时规定的城镇地区近贫户标准年人均收入的5%。保险费须与保险利益相对应。

适用现行法律规定的注意事项

本文属于企业与并购知识栏目,仅供参考,旨在帮助读者在准备材料或开展交易之前,从总体上了解相关法律问题。

法律规定可能因时间、地区、材料类型和具体情况而变化。如需确定适用于自身材料的具体法律依据,建议在办理前拨打0966.475.966联系ANT Legal律师进行核查和咨询。

需要留意的常见风险

  • 适用了已被修改、补充或替代的法律文件。
  • 准备的材料、文件或证据不齐全。
  • 对条件、程序、期限或主管机关理解有误。
  • 在未充分评估法律风险的情况下签署、提交材料或开展交易。

ANT Legal可以提供哪些帮助?

ANT Legal协助审查具体情形、核查材料、确定适用的法律依据、就处理方案提供咨询,并在必要时代表客户与个人、组织或有权机关进行沟通。

如需快速咨询,可拨打0966.475.966联系律师。

相关文章

与 ANT Legal 沟通本事项 商事合同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