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短回答:社会企业是按《企业法》登记设立的企业,以解决社会、环境问题、造福社区为经营目标,并将年度利润的至少51%用于再投资以实现已登记目标。设立社会企业的手续按普通企业登记办理,文件中须附履行社会、环境目标承诺。本文按《2020年企业法》(经第76/2025/QH15号法律修订)和第168/2025/NĐ-CP号法令详细指引。
法律依据
- 《2020年企业法》(经第76/2025/QH15号法律修订、补充,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第10条(社会企业的标准、权利和义务);
- 第168/2025/NĐ-CP号法令(企业登记,取代第01/2021/NĐ-CP号法令,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
- 第198/2025/QH15号决议:自2026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缴纳营业执照税。
什么是社会企业?认定标准
根据《2020年企业法》第10条,社会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标准:
- 是按《企业法》规定登记设立的企业;
- 经营目标是解决社会、环境问题,造福社区;
- 将年度利润的至少51%用于再投资,以实现已登记的社会、环境目标。
社会企业特有的权利与义务
- 在企业登记文件中载明社会、环境目标;
- 所有者、管理人员可接受援助、赞助(货币或资产)以实现社会、环境目标,且不得将这些援助、赞助用于其他目的;
- 解散时,来自援助、赞助的剩余资产优先用于实现社会、环境目标;
- 终止履行社会、环境目标或未按承诺比例使用利润时,须通知主管机关;
- 国家按专门法律(税收、土地、信贷等)鼓励、支持社会企业并给予优惠政策,如符合条件。
设立社会企业的手续
设立社会企业的登记手续按所选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与普通企业登记相同办理,文件增加:
- 履行社会、环境目标承诺(明确目标、实现方式、利润再投资比例);
- 相应类型的企业登记文件(申请书、章程、成员/股东名单、身份证件等)。
在财政厅下属工商登记处提交文件;按第168/2025/NĐ-CP号法令,自收到完整有效文件起办理期限为3个工作日(按办理时现行规定)。
终止社会企业资格
社会企业在以下情形下终止履行社会、环境目标:承诺期限届满;变更经营目标;不再满足标准(例如未将51%利润用于再投资)。此时企业须通知工商登记机关,并作为普通企业继续经营;已享受的优惠可能被依法重新审查。
关于营业执照税和印章的注意事项
- 营业执照税:自2026年1月1日起,按第198/2025/QH15号决议停止征收、缴纳营业执照税——社会企业(与所有企业一样)不再缴纳营业执照税;
- 印章:企业按现行法律自行决定印章使用;不再有以前的”印模公告”手续。
常见问题
社会企业可以分红吗?
可以,但须将年度利润的至少51%用于再投资以实现已登记的社会、环境目标;其余部分按章程和法律规定分配。
社会救助机构可以转为社会企业吗?
可以。社会救助机构、社会基金、慈善基金可按法律规定的顺序、手续转为社会企业,文件包括主管机关批准转制的决定。
社会企业有税收优惠吗?
如符合条件可按专门法律享受优惠(例如社会化领域活动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优惠并非自动适用于所有社会企业。
适用现行法律规定的注意事项
本文属于企业知识类内容,供参考,帮助读者在登记前从总体上了解法律问题。社会企业优惠政策分散在各专门法律中,可能发生变化。如需具体评估,请先致电 0966.475.966 联系 ANT Legal 律师核实咨询后再行动。
常见风险提示
- 适用关于营业执照税、印模公告、5–7天办理期限的旧规定。
- 未正确履行51%利润再投资承诺。
- 将援助、赞助用于承诺以外的目的。
ANT Legal 能提供什么帮助?
ANT Legal 咨询条件,起草社会、环境目标承诺及设立/转为社会企业的文件;咨询可适用的优惠政策。如需快速咨询,请致电 0966.475.966 联系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