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金融利息收入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吗?

评价这篇文章

享受投资优惠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如定期免税、减税或适用优惠税率——常问:银行存款利息、贷款利息等金融利息收入是否与投资项目收入一同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答案是否:企业所得税优惠仅适用于投资优惠行业、地区的生产经营活动收入。

《2025年企业所得税法》下优惠适用原则

《2025年企业所得税法》(第67/2025/QH15号)及实施细则第320/2025/ND-CP号法令延续了长期适用的原则:企业所得税优惠(优惠税率、免税、减税)仅适用于企业实施新投资项目的所得,该项目须属于投资法规定的投资优惠行业或位于投资优惠地区。

相关法律服务

并购、股权转让与项目转让

如投资者或企业准备股权转让、并购、项目转让或重组,ANT Legal 可协助审查法律风险及交易结构。

网站信息仅供一般参考,不替代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

反之,法律列明不适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所得,包括:资本转让、转让出资权所得;转让不动产所得(社会住房等特殊情形除外);转让投资项目、转让参与投资项目权利、转让矿产勘探开采权所得;矿产开采所得;应纳特别消费税的服务经营所得;及其他与获优惠投资项目无关的所得。

金融利息收入可以享受优惠吗?

银行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及其他金融收入是企业的金融活动收入,并非实施获优惠投资项目的所得。因此,该收入不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不免税、不减税、不适用优惠税率),须按现行企业所得税普通税率纳税。

企业须分别核算获优惠投资项目收入与其他收入(含金融利息)。无法分别核算的,获优惠活动收入按获优惠活动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确定——其余收入(含金融利息)按普通税率纳税。

示例说明

A企业在工业园区的投资项目享受2年企业所得税免税、其后4年减半征收。在财政年度内,除项目收入外,A企业还取得5亿越南盾银行存款利息。这5亿越南盾利息不享受项目优惠的免/减,须按普通税率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应注意什么?

为避免汇算清缴风险,享受投资优惠的企业应:(1) 自财政年度初即分别核算获优惠收入与其他收入;(2) 完整保存证明每项收入来源的凭证;(3) 不得自行将优惠适用于金融收入、资本转让、不动产转让;(4) 自2025纳税年度企业所得税法律框架变化时,复核优惠适用。

您需要复核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分别核算收入或向税务机关说明吗?请通过热线/Zalo 0966.475.966联系ANT Legal律师,获得针对具体案件的咨询。

与 ANT Legal 沟通本事项 并购、股权转让与项目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