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有企业成员委员会工作制度与会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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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短回答:成员委员会是国家持有100%注册资本的国有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成员委员会行使所有者的权利和义务,决定战略、计划、组织机构、关键管理人员,并监督企业的经营活动。工作制度: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会议程序和决议通过条件遵守《2020年企业法》(经第76/2025/QH15号法律修订)和企业章程。

法律依据

  • 《2020年企业法》(经第76/2025/QH15号法律修订、补充)——关于国有企业和成员委员会的规定(第四章);
  • 各国有企业的章程。

国有企业中的成员委员会

地位与作用

在国家持有100%注册资本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中,成员委员会是代表所有者的组织,行使国家所有者在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成员委员会由主席和成员组成,由所有者代表机构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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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和权限

  • 决定战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投资发展计划;
  • 决定管理组织结构、内部治理规章;任免、奖惩总经理(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 决定投资项目、筹集资金及按分级授权的大额交易;
  • 批准财务报表、利润分配方案、各项基金计提;
  • 监督、评估经营管理层的工作;就经营成果向所有者代表机构负责。

成员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成员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按章程规定(通常每季度)评估情况并决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 临时会议:成员委员会主席、总经理或监事要求召开以处理紧急事项;
  • 参会成员达到章程和法律规定的人数时,会议方可举行。

会议程序

  • 会议通知按章程规定在开会前若干天内送达每位成员和监事(附议程、会议文件);
  • 会议由成员委员会主席主持;主席缺席时授权其他成员主持;
  • 参会成员就各项议题讨论、表决;达到规定表决比例时决议通过;
  • 会议内容记入纪要,由主持人和记录员签字;决议按规章签发和存档。

会议形式与书面征求意见

除现场会议外,如章程允许,成员委员会可以在线开会或以书面形式征求成员意见以通过决议;依法合规时,其程序和法律效力与现场会议相当。

成员委员会与经营管理层的关系

  • 成员委员会不直接经营日常活动——该任务属于总经理(董事);
  • 总经理就执行所交办的决议、计划向成员委员会负责;
  • 监事(监事会)协助成员委员会监督管理、经营的合法性与诚信。

常见问题

谁任命国有企业成员委员会主席?

国家所有者代表机构(按企业国有资本管理分级授权)决定任免成员委员会主席和成员。

成员委员会决议违反法律如何处理?

违反法律或章程的决议可被要求撤销;投赞成票的成员对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国有企业是否必须公开决议?

国有企业按关于国有资本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管理、使用的法律规定实行公开、透明。

适用现行法律规定的注意事项

《企业法》已于2025年修订;关于国有企业治理的详细规定应与现行合并文本和各企业具体章程进行对照。请致电 0966.475.966 联系 ANT Legal 律师,对照适用于具体情形的规定。

常见风险提示

  • 会议组织程序不合规、缺少纪要——决议有被撤销风险;
  • 成员委员会直接干预日常经营,职权重叠;
  • 关键人事任免程序、权限不合规;
  • 适用2025年修订法生效前的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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