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依法销毁货物的程序

5/5 - (1 票)

简短回答:市场监督管理机关销毁违法货物,依照《2012年行政违法处理法》第126条(2020年修订补充)关于行政违法涉案财物、作案工具处理的规定,具体程序见第173/2013/TT-BTC号通知。已损坏、无使用价值的货物销毁;仍有使用价值的货物直接出售(不经过拍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法律依据

  • 《2012年行政违法处理法》(第126条),2020年修订;
  • 第173/2013/TT-BTC号通知;
  • 第78/2014/TT-BTC号通知(经第96/2015/TT-BTC号通知修订)——关于企业所得税可扣除费用。

哪些货物属于销毁范围?

易腐坏的货物(生鲜食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效期不足60天的药品;过期不足30天的货物;季节性商品等)在被暂扣、没收时立即处理:

相关法律服务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

如企业需要审查公司治理权限、决议、章程或内部争议风险,ANT Legal 可协助评估文件并提出合适的处理方向。

网站信息仅供一般参考,不替代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

  • 销毁:已损坏、无使用价值的货物;
  • 直接出售(不经过拍卖):仍有使用价值的货物。

销毁程序

  1. 作出暂扣决定的人成立处理委员会进行销毁(委员会主席为作出暂扣决定的人或其授权人;成员包括同级财政机关代表和相关专业机关代表);
  2. 销毁方式(根据货物性质和环境卫生要求):使用化学品、机械措施、焚烧、掩埋或规定的其他方式;
  3. 制作销毁笔录,由委员会成员全部签字,载明:依据、理由;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货物的名称、种类、数量、现状;销毁方式。

企业自行销毁损坏货物:税务材料

因自然生化过程变化而损坏、过期且未获赔偿的货物,在确定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时计入可扣除费用。企业留存的材料:

  • 损坏货物价值盘点笔录(价值、原因、种类、数量;经法定代表人确认的进销存表);
  • 保险机关的赔偿材料(如有);
  • 规定组织、个人赔偿责任的材料(如有)。

为依法处理违法货物或核算销毁费用,建议在办理前联系ANT Legal律师进行审查和咨询。

与 ANT Legal 沟通本事项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