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短回答:企业设立公告是指企业在国家企业登记门户网站上公开披露设立(及日后变更)信息。这是自取得企业登记证之日起30天内必须履行的强制义务。本文按《2020年企业法》(经第76/2025/QH15号法律修订)和第168/2025/NĐ-CP号法令介绍公告内容、登记方法与注意事项。
法律依据
- 《2020年企业法》(经第76/2025/QH15号法律修订、补充,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企业信息公开规定;
- 第168/2025/NĐ-CP号法令(企业登记,取代第01/2021/NĐ-CP号法令,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
什么是企业设立公告?
公告是指在国家企业登记门户网站上公开披露企业信息。企业设立公告是向公众告知企业已设立并开始经营。除设立公告外,企业在企业登记内容变更时和解散时也须公告。
企业何时必须登公告?
- 设立后:自取得企业登记证之日起30天内,企业必须公告企业登记内容;
- 企业登记内容变更时:在法定期限内公告变更内容;
- 解散时:按企业解散顺序、手续公告解散决定。
企业设立公告的内容
公告内容须与企业登记证内容一致,包括:
- 企业名称(越南语名称、外文名称及缩写名称如有);
- 总部地址;分支机构、代表处信息(如有);
- 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初始投资资本(个人独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还包括股份总数、股份种类;
- 经营行业;
- 法定代表人信息:姓名、国籍、个人身份证件号码(公民身份证、护照);
- 按规定的所有者/成员/创始股东信息。
企业设立公告登记方法
第一步:访问国家企业登记门户网站
访问 dangkykinhdoanh.gov.vn,选择”电子公告”并登录已注册账户(无账户则新注册)。
第二步:创建公告
选择”创建公告”功能,输入企业代码使系统显示企业信息;选择公告类型”企业新设立登记”并加入订单。
第三步:确认并支付
核对订单信息,输入联系信息(姓名、电子邮箱),同意使用条款并按现行规定支付公告费。支付成功后,公告发布在国家企业登记门户网站上。
企业登记内容公告费
企业按办理手续时现行收费标准缴纳企业登记内容公告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现行有效的企业登记领域收费规范性文件规定;企业缴纳前应在国家企业登记门户网站查询更新后的收费标准或直接询问工商登记处。
未按时公告的处罚
未公告或未按时、未按内容公告企业登记内容的企业,可能按现行规定受到计划投资领域的行政处罚。此外,迟延公告影响透明度,与合作伙伴、银行交易时可能遇到困难。
常见问题
企业设立公告强制吗?
强制。这是企业取得企业登记证后的强制义务,须在30天内履行。
在哪里公告?
在国家企业登记门户网站(dangkykinhdoanh.gov.vn)的”电子公告”栏目。
变更公司地址要重新登公告吗?
要。企业登记内容(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变更时,企业须按规定公告变更内容。
适用现行法律规定的注意事项
本文属于企业知识类内容,供参考,帮助读者在办理手续前从总体上了解法律问题。公告费和门户网站操作的规定可能按时期更新。如需准确确定适用手续,请先致电 0966.475.966 联系 ANT Legal 律师核实咨询后再行动。
常见风险提示
- 适用已失效的旧收费标准和指引文件(第215/2016/TT-BTC号通知、第78/2015/NĐ-CP号法令)。
- 超过30天期限未公告而受罚。
- 公告内容与企业登记证不一致。
ANT Legal 能提供什么帮助?
ANT Legal 协助办理企业登记内容公告手续、企业登记内容变更登记及其他设立后手续。如需快速咨询,请致电 0966.475.966 联系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