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短回答: 商标注册申请须满足《知识产权法》第105条的要求(经第131/2025/QH15号法修订补充,自2026年4月1日起生效):商标图样及带有该商标的商品、服务清单(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还须附使用管理规则);商标图样须清楚描述其构成要素;商品、服务须按尼斯分类分组。商标仅在为可见标志(或能以图形方式表示的声音标志)且具有显著性时方可获得保护(第72条)。
法律依据
- 2005年《知识产权法》(经2009年法、2022年法及第131/2025/QH15号法修订补充,自2026年4月1日起生效)——第72条、第87条、第105条、第119条;
- 第10/2026/TT-BKHCN号通知关于商标注册申请材料的指引。
商标获得保护的条件
根据《知识产权法》第72条(2022年修订),商标获得保护的条件是:
- 为字母、词语、图形、图像、三维标志或其组合形式的可见标志,以一种或多种颜色表示,或能以图形方式表示的声音标志;
- 具有区分商标所有人的商品、服务与其他主体商品、服务的能力。
谁有权注册商标?
根据《知识产权法》第87条:
- 组织和个人有权为其生产商品或提供服务注册商标;
- 合法经营的组织和个人可为其投放市场但由他人生产的产品注册商标(生产者不使用且不反对为条件);
- 集体组织可注册集体商标;具有监督、认证职能的组织可注册证明商标;
- 两个或多个组织、个人可共同注册一枚商标成为共有人,条件是以全体共有人名义使用且不误导消费者;
- 商标所有人的代表人、代理人未经所有人同意,不得在越南注册该商标(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商标注册申请的要求
根据《知识产权法》第105条(2022年修订):
- 确定商标的文件、图样、信息:商标图样及带有该商标的商品、服务清单;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如有);
- 商标图样:须描述清楚其构成要素和整体含义(如有);象形文字须注音;非越南语的词语须翻译成越南语;声音商标须附音频文件及图形表示;
- 商品、服务分组:须按工业产权国家管理机关公布的尼斯分类进行分组;
-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须包含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所有人、使用条件、获准使用人名单、违规处理措施等)。
2026年4月1日起的新规定(第131/2025/QH15号法)
- 商标申请实质审查期限自申请公布之日起由9个月缩短至5个月(第1条第44项,修订第119条);
- 新增对满足政府规定条件的商标申请3个月内快速实质审查机制(第119条第2a款);
- 工业产权代理授权文件中的授权期限按2015年《民法典》限制(双方无另行约定为1年)——不再默认无期限。
常见问题
两家公司可以共同注册一枚商标吗?
可以,作为共有人,须满足第87条第5款的条件。实践中这种情况很少见;通常双方约定由一方登记,另一方按合同获准使用。
商标注册申请向哪里提交?
向越南知识产权局(科学技术部)提交,可直接递交、邮寄或在线提交。
为查询商标的可保护性并按要求准备商标注册申请,建议您致电 0966.475.966 联系 ANT Legal 律师,在办理前先审查并获取专业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