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回答:越南的各类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多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都具有法人资格,都可以签订合同、使用电子发票并全面履行纳税义务。各类型之间的区别在于所有者结构、资产责任制度和治理组织,而不在于签约权或开票权。仅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但仍可正常签订合同、使用发票和纳税。
法律依据
- 2020年《企业法》(经第76/2025/QH15号法律修订补充,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
- 2015年《民法典》(关于法人资格的规定);
- 第108/2025/QH15号《税收管理法》(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
2020年《企业法》规定的企业类型
| 类型 | 所有者数量 | 法人资格 | 责任制度 |
|---|---|---|---|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1个组织/个人 | 有 | 以章程资本为限的有限责任 |
| 多人有限责任公司 | 2-50名成员 | 有 | 以出资额为限的有限责任 |
| 股份有限公司 | 至少3名股东,上限不限 | 有 | 以出资额为限的有限责任 |
| 合伙企业 | 至少2名普通合伙人 | 有 | 普通合伙人: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有限责任 |
| 个人独资企业 | 1名个人 | 无 | 以企业主全部资产承担无限责任 |
哪种类型可以签合同、开票、纳税?
都可以。每家获发企业登记证书的企业均可:
- 签订合同:企业通过法定代表人订立交易;个人独资企业通过企业主(即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
- 使用电子发票:每家企业销售货物、提供服务时均须按发票、凭证法律规定开具电子发票;
- 履行纳税义务: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及其他财务义务——不分企业类型;
- 使用印章:企业按现行法律规定自行决定印章的形式、数量和使用。
各类型真正的差别是什么?
- 责任制度: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人);
- 融资能力:股份有限公司可发行股票、债券;有限责任公司(特殊情形除外)不得发行股票;
- 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成员会议(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主(个人独资企业);
- 出资转让:股份可自由转让(法定限制除外);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须优先向其余成员发售。
应选择哪种类型?
- 单一所有者、希望资产隔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多人合资、中等规模:多人有限责任公司;
- 计划广泛融资、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 小规模经营、简单、接受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常见问题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吗?
可以。所有企业类型都使用电子发票并按规定申报增值税。
个人独资企业有法人资格吗?
没有。但个人独资企业仍可签订合同(通过企业主)、使用发票并正常履行纳税义务。
哪种类型纳税最多?
没有哪种类型”免除”基本纳税义务。应纳税额取决于实际经营活动(收入、利润)和按地区/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与企业类型无关。
适用现行法律规定的注意事项
本文属于企业知识类内容,以参考资料形式呈现,帮助读者在选择类型前从总体上理解法律问题。法律规定可能随时间和每位投资者的具体情况变化。如需选择合适类型的咨询,贵客应在办理前联系 ANT Legal 律师(电话 0966.475.966)进行核查和咨询。
常见风险提示
- 认为某些类型”不能签合同/开票”——错误观念。
- 选择个人独资企业却不理解无限责任制度。
- 仅有1-2名发起人却选择股份有限公司(不足至少3名股东)。
ANT Legal 可以提供哪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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