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短回答:个人从事保险代理活动须为在越南常住的越南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持有相应的保险代理证书(《2022年保险经营法》第125条)。组织从事保险代理须依法设立并合法经营,已登记保险代理经营行业,且从业人员符合上述个人条件。
法律依据
- 《2022年保险经营法》(第08/2022/QH15号法律,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取代2000年法律)——第124、125、130条;
- 第46/2023/NĐ-CP号法令。
个人的条件(第125条第1款)
- 为在越南常住的越南公民(外国人不得从事保险代理);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持有符合第130条规定的相应保险代理证书(人寿保险、非人寿保险或健康保险代理证书,视分销产品而定)。
组织的条件(第125条第2款)
- 在越南依法设立并合法经营;
- 已依照《企业法》登记保险代理经营行业;
- 直接从事保险代理活动的员工符合上述个人条件;
- 符合政府规定的人员条件及其他条件。
不得签订代理合同的情形(第125条第3款)
- 作为商事法人的组织正被追究刑事责任、被暂停经营或被禁止在保险相关领域经营;
- 个人正被追究刑事责任、正在服刑或正在执行与保险领域相关的执业禁止处罚。
常见问题
保险代理证书是强制性的吗?
是的。相应的保险代理证书是直接从事保险代理活动的个人的强制条件。
转到其他保险公司做代理需要重新考证吗?
不需要,只要证书仍有效。但须与新的保险公司签订新的保险代理合同,并遵守规定的代理经营原则。
为依法开展保险代理活动,建议在办理前联系ANT Legal律师进行审查和咨询。
与 ANT Legal 沟通本事项
商事合同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