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补发、变更爆破服务许可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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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爆破服务的组织可根据第42/2024/QH15号《武器、爆炸物品和辅助工具管理使用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替代2017年关于爆炸物品的法律规定),申请补发、变更爆破服务许可证。

1. 爆破服务属于附条件经营行业

根据第42/2024/QH15号法律,爆炸物品是受国家严格管理的特殊商品。提供爆破服务的组织(按合同使用工业爆炸物品实施爆破施工)必须取得爆破服务许可证,且只能在许可证范围内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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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爆破服务许可证补发、变更的情形

根据第42/2024/QH15号法律及实施指导文件,爆破服务许可证在以下情形下补发、变更:

  • 许可证遗失、损坏;
  • 被许可组织的信息变更(名称、地址、代表人);
  • 已许可的爆破服务供应范围、规模变更。

3. 申请补发、变更爆破服务许可证的材料

申请补发、变更的材料按第42/2024/QH15号法律及指导法令执行,包括:

  • 申请补发、变更许可证的书面文件,说明理由;
  • 已颁发许可证的复印件(变更情形)或证明遗失、损坏的文件(补发情形);
  • 证明信息、经营范围变更的文件(变更情形);
  • 指导实施该法律的法令详细规定的其他文件。

4. 主管机关与办理期限

颁发、补发、变更爆破服务许可证的职权属于工贸部(办理机关为工业安全技术与环境局),依据第23/2024/TT-BCT号通知的分级规定。材料通过国家公共服务门户、工贸部行政手续办理信息系统提交,或按工贸部长规定邮寄至主管机关。主管机关自收到齐全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查材料、实际条件并颁发许可证;不予颁发的,须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第42/2024/QH15号法律第40条第6款、第7款)。爆破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第8款)。组织仅在取得有效的补发、变更许可证后方可继续提供爆破服务。

适用时的注意事项

第42/2024/QH15号法律已全面替代2017年关于武器、爆炸物品管理的法律框架。此前的条件、材料、手续不再是适用依据;组织应直接对照新法律及现行指导法令执行。

常见风险提示

  • 许可证到期或未变更时仍提供爆破服务;
  • 未保障爆炸物品仓库、运输车辆的条件;
  • 违反工业爆炸物品使用安全规定。

ANT Legal能提供哪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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