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回答:是的,但还不够。根据155/2020/ND-CP号法令第109条第1款c项,股票上市条件要求:上市登记前一年度净资产收益率(ROE)最低5%,且上市登记前连续2年的经营活动须盈利。此外,公司在登记时不得有累计亏损,且不得有逾期超过1年的应付债务。
法律依据
- 2019年《证券法》(第32条),经56/2024/QH15号法律修订;
- 155/2020/ND-CP号法令(第109条第1款)。
股票上市的财务条件
根据155/2020/ND-CP号法令第109条第1款,主要条件包括:
- 资本:上市登记时实缴注册资本300亿越南盾以上(依据最近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最低市值300亿越南盾;
- 利润:上市登记前一年度ROE最低5%;上市登记前连续2年经营活动须盈利;无累计亏损;
- 债务:截至上市登记时无逾期超过1年的应付债务;
- 股东:至少15%的有表决权股份由至少100名非大股东持有(注册资本10000亿越南盾以上的为10%);
- 持股承诺:主要领导和为关联人的大股东须承诺自首个交易日起前6个月持有100%股份、后6个月持有50%;
- 合规:截至登记时2年内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未在证券领域受过处罚;
- 已获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在UPCoM交易至少2年(已公开发行或股份制改造企业除外);有证券公司担任申请顾问。
上市公司一定是公众公司吗?
根据2019年《证券法》第32条,实缴注册资本300亿越南盾以上且至少10%的有表决权股份由至少100名非大股东投资者持有——或已成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为公众公司。
常见问题
“盈利”如何理解?
指在履行纳税义务并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税后利润为正,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依据。
公司前年亏损但近2年盈利,是否符合条件?
可以,如果满足全部条件:上市登记前连续2年盈利、前一年度ROE最低5%,且登记时无累计亏损。
为评估满足上市条件的可行性并依法准备申请材料,建议在操作前联系 ANT Legal 的律师进行核查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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