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依法命名经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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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业家庭?

目前,法律没有对经营户作出任何规定。但根据第01/2021/ND-CP号法令第79条第1款,对经营户的规定如下:

商务楼
1。商业家庭是由个人或家庭成员建立的,他们对其所有资产负责家庭的商业活动。家庭成员登记为经营户的,应当授权一名成员担任经营代表。登记经营户的个人,即经家庭成员授权担任经营户代表的人,为经营户所有人。
2.从事农业、林业、渔业生产、制盐、街头小吃、小吃、旅游、流动商业、季节性商业和低收入服务业的家庭,可以不登记为经营户,但在有条件的商业投资领域开展业务的除外。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规定当地适用的低收入水平。

由此可以理解,经营户是指由个人或家庭成员登记设立的商业组织,以其全部资产负责该家庭的经营活动。

2024年商业户的法定名称是什么?

根据第01/2021/ND-CP号法令第88条关于特定经营户命名的规定如下:

命名企业家庭
1。经营户有自己的名字。企业家庭名称包括按以下顺序排列的两个元素:
a) 短语“企业家庭”;
b) 企业家庭的个人姓名。
个人姓名以越南字母书写,字母 F、J、Z、W,可以附有数字和符号。品牌。
2。不得使用违反民族历史、文化、道德和优良风俗传统的文字和符号来命名企业户名。
3。经营户不得使用“公司”、“企业”等字样命名经营户。
4.经营户个人姓名不得与区级登记的经营户名称相同。

从上述规定来看,2024年,经营户命名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 必须有“经营户”字样

(2) 有一个用越南字母书写的独特名称,字母F、J、Z、W,可能伴有数字和符号。

(三)不得使用违背本民族历史、文化、民族传统和优良习惯的文字、符号来命名。

(4) 不得使用“公司”、“企业”等词语来称呼经营户。

(五)不得与本区工商户登记的个人姓名相同。

经营户计税原则是什么?

根据40/2021/TT-BTC号文第四条规定,企业户的计税原则规定如下:

– 个体工商户的计税原则按照现行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法律规定及相关法律文件执行。

– 根据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法,当年生产经营活动收入在1亿越南盾以下的企业户和个体工商户无需缴纳增值税,也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 经营户和个人有责任准确、诚实、完整地申报纳税,并按时提交税务文件;按照规定对纳税记录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 对于以个人或家庭团体形式开展业务的企业家庭和个人,收入水平为1亿越南盾/年或以下,以确定个人是否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或个人所得税,该收入水平是针对个人或家庭团体在纳税年度的单一代表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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