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短回答:可以。私人企业主有权将其企业整体出售给其他个人、组织(《企业法》2020年第192条)。出售后,买方须按第168/2025/NĐ-CP号法令登记变更私人企业主。最重要的一点:卖方仍对出售时点前产生的债务和财产义务负责,除非与买方和债权人另有约定。
法律依据
- 《企业法》2020年第192条——私人企业的出售;
- 第168/2025/NĐ-CP号法令——私人企业主变更登记。
出售私人企业的条件
- 私人企业主全权决定出售;
- 买方可以是符合私人企业主条件的个人或组织;
- 出售须订立书面合同。
出售后的债务责任
- 原则:卖方仍对移交时点前产生的债务、财产义务负责;
- 买方对接收时点后产生的义务负责;
- 双方可另行约定责任划分,但约定不影响债权人的权利(须通知债权人);
- 实务中:私人企业买卖合同必须有关于债权债务、卖方责任保证的详细条款。
私人企业主变更登记材料
- 私人企业主变更通知书;
- 私人企业买卖合同;
- 新业主(个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 向财政厅下属企业登记处递交;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如需根据自身具体情况确定合适的方案,建议先与律师沟通,由律师审查材料并提供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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