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可以用外币收取收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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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回答: 原则上不可以。在越南境内,一切交易、支付均不得使用外汇,外汇管理法律允许的情形除外。合作社仅在允许的情形下——如出口货物、向外国人提供服务——才能以外币收取营业收入,并须遵守外汇管理规定。

法律依据

  • 2023年《合作社法》(第17/2023/QH15号);
  • 2005年《外汇法令》(修改补充)及指导文件。

外汇管理原则

  • 在越南境内,一切交易、支付、标价均不得使用外汇,允许的情形除外;
  • 居民、经济组织须以越南盾进行交易;
  • 违反者可能受到外汇、银行领域的行政处罚。

合作社可以收取外币的情形

  • 向境外出口货物、服务所得;
  • 按规定向非居民提供服务所得;
  • 越南国家银行允许的其他特殊情形;
  • 收取的外币须转入获准经营外汇的信贷机构的外币账户,并按规定使用、出售。

合作社有外币收入时的义务

  • 在获准经营外汇的银行开立外币账户;
  • 按规定进行外汇报告、统计;
  • 需要越南盾时:向获准的信贷机构出售外币;
  • 外币收入按会计、税法规定的汇率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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