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短回答:不需要。自2026年1月1日起,根据第198/2025/QH15号决议第10条第7款,对所有对象全面停止征收营业执照税——包括个体工商户,不区分营业额水平。”年营业额低于1亿是否缴纳营业执照税”的问题已只有历史意义。
法律依据
- 第198/2025/QH15号决议第10条第7款——自2026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营业执照税。
现行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
- 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个人不再缴纳营业执照税;
- 不再像以前那样区分营业额是否超过1亿越南盾;
- 2026年起无需申报营业执照税。
历史背景(供参考)
- 2026年1月1日前,年营业额1亿越南盾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免征营业执照税;
- 新设立的个体工商户首年免征营业执照税;
- 这些规定已随营业执照税的停止征收而失效。
个体工商户仍须缴纳哪些税?
- 按申报方法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包税机制已自2026年取消);
- 自2026年起,年营业额5亿越南盾以下的个体工商户无需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2025年第109/2025/QH15号第7条第1款;修订《增值税法》的第149/2025/QH15号法律);
- 年营业额超过5亿越南盾:按申报方法就超出部分纳税;
- 个体工商户应与主管税务机关核对最新规定。
如需根据自身具体情况确定合适的方案,建议先与律师沟通,由律师审查材料并提供处理建议。
如需快速咨询,可拨打律师热线 0966.475.966。
相关文章
- 个体工商户需要纳税吗?
- 个体工商户的纳税营业额门槛
- 最新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
与 ANT Legal 沟通本事项
并购、股权转让与项目转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