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可以解除对侵权影片的访问屏蔽?
拥有电信网络的企业,只有在侵权行为已按文化体育旅游部电影主管国家机关的要求处理完毕后,方可解除对侵权影片的访问屏蔽措施(第131/2022/NĐ-CP号法令第17条)。
拥有电信网络的企业的责任
根据第131/2022/NĐ-CP号法令第17条,拥有电信网络的组织、企业必须:
- 发现网络空间传播的影片内容违法、影响国家安全时,应电影主管国家机关的要求,立即采取屏蔽侵权影片访问的措施;
- 部署必要的技术措施屏蔽侵权影片的访问,最迟在收到要求后3小时内完成;
- 对侵犯著作权、邻接权的内容:按著作权、邻接权法律法规执行。
不屏蔽侵权影片访问如何处罚?
根据第38/2021/NĐ-CP号法令第10条第7款(经第128/2022/NĐ-CP号法令第1条第4款修订),违反影片传播规定的行为——包括未按主管机关要求采取屏蔽侵权影片访问的措施——将被处以行政处罚,按本条款规定的幅度处以罚款,并可依法采取补救措施。
电信企业需要建立在3小时时限内接收、处理主管国家机关要求的流程,并留存实施屏蔽措施的材料和证据,以便必要时与职能机关对接。
适用现行法律规定的注意事项
本文属于企业与并购知识知识系列,仅供参考,帮助读者在准备材料或进行交易前,对法律问题有概括性的了解。
法律规定可能随时间、地区、材料类型和具体情况而变化。如需确定适用于您案件的具体法律依据,请在操作前致电 0966.475.966 联系 ANT Legal 律师进行核实与咨询。
需留意的常见风险
- 自收到要求起超过3小时仍未采取屏蔽措施。
- 在违规未按主管机关要求处理完毕的情况下擅自解除屏蔽。
- 未留存实施屏蔽措施的材料和证据。
- 在未充分评估法律风险的情况下签约、提交材料或进行交易。
ANT Legal 能提供哪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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